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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8农村改革土地政策新变化,这三类人将失去土地权益待遇!

    信息发布者:小七0831
    2018-06-08 11:05:57   转载

    土地是咱们农民朋友最主要的经济来源,随着土地确权的开展和土地管理法的出台,可以说是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土地的价值,同时也赋予了农民朋友更多的土地权益。因此咱农民朋友对土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,如今土地确权工作已经接近尾声进入倒计时了,存在以下三种的情况的农民可能会失去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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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违规滥用土地的农民

    我国相关政策制度对于土地做出了明确规定,农民是不能私自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的,这会严重的破坏土地资源即这种行为是违法的。对于农用耕地来说的话就只能够进行农业生产,如果农民用来修建厂房、建设房屋以及开展其他与农业生产无关的活动,那么土地将会被收回这样一来农民将会失去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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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二、自愿退出土地的农民

    随着农村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以及土地确权工作进行,户籍改革这项工作也已经提上了日程甚至开始实施,这就是咱们农民朋友口中经常说的所谓的农转非了。农转非的农民朋友可以选择自愿退出农村的土地,当然这部分退地农民朋友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,同时会失去土地并且未来也不能够回到农村重新申请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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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、土地被征收、征用获得补偿的农民

   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,农村地区也在抓紧时间和机遇进行深化改革,而且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是发展和改革的必然结果。由于不断发展和改革的需要就出现了一个问题,那就是需要不断的征收和征用农村地区土地,征收、征用土地时肯定会给予农民朋友相应的补偿,但是同时被征地的这部分农民却也会失去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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